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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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25-03-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40026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佐證影片,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6日11時0分前往稽查時,確認貴公司於114年3月24日22時42分進行營建工程怪手挖掘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4-11 (2025-03-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40017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佐證影片,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19日9時52分前往稽查時,確認貴公司於114年3月15日22時10分進行營建工程怪手挖掘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3-12 (2024-02-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13-030012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2月20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新赤山段88、88-1~88-28等29筆地號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正進行營建工程挖土作業,施工當時未進行灑水等防制措施,致產生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08 (2013-11-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3-010005 |
否 |
限2013-1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02 (2007-11-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01001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