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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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2019-11-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9-03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事業類別資料錯誤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人員108年11月7日至局表示,自承收受鋼鐵公司之廢鐵(R-1301),貴公司從事廢鐵再利用行為,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2-12-05 (2012-11-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12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