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詮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101050
管制編號: E4901401
事業名稱: 旺詮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中二街一號
所在工業區: 高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
產業類型: 被動電子元件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5-04-2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23
(2021-12-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文號:20-113-120074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8月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669420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4901401-01),其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目標年排放量為11,974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4,011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2,037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03
(2018-06-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文號:20-109-010007
事由:本局105年8月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6694200號函核發貴公司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4901401-01),第一期程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6,726公斤/年、硫氧化物0公斤/年、氮氧化物0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11,974公斤/年,指定削減量:揮發性有機物630公斤/年,惟貴公司既存固定污染源於旨揭總量管制計畫第一期程結束前,最後完整四季(即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之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5,353公斤/年,逾揮發性有機物目標年排放量共計3,379公斤/年,即貴公司未依規定削減指定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16
(2018-06-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80024
事由:案係貴公司107年5月29日來函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展延,經本局107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之貝克桶標示為2,491公斤,實際貯存量約600公斤,未正確標示廢棄物之數量,且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亦未配置所需之監測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款、第7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