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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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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2018-02-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7-040004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2月6日至貴公司三廠查核時,發現現場沈澱池(T01-07)出口連接管線至放流水過濾池,並又分叉連接另一管線至地面(未經放流口計量設施),且其沈澱池底部有管線至抽水井(T01-02);前述情事,與本局核准之水污染措施計畫文件不符,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事業應採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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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 (2017-07-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6-090024 事由:案係本局106年7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廠(本市楠梓區新經一路14號)稽查,發現貴廠所產生之廢鐵桶(含有殘留切削油)均搬移至貴公司(本市楠梓區東五街26號)廢油貯存區貯存。該廢鐵桶含有少許切削油,核屬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代碼:D-2399),據貴公司人員表示,均將D-2399委託寬正有限公司清除,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處理機構處理該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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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 (2017-07-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90025 事由: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處理機構處理該廢棄物,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另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D-2399,亦未上網申報該項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且貴廠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寬正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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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 (2017-07-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90026 事由:案係本局106年7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廠(本市楠梓區新經一路14號)稽查,發現貴廠所產生之廢鐵桶(含有殘留切削油)均搬移至貴公司(本市楠梓區東五街26號)廢油貯存區貯存。該廢鐵桶含有少許切削油,核屬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代碼:D-2399),據貴公司人員表示,均將D-2399委託寬正有限公司清除,查貴廠未上網申報該項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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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7 (2017-07-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文號:40-106-090027 事由:案係本局106年7月18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廠(本市楠梓區新經一路14號)稽查,發現貴廠所產生之廢鐵桶(含有殘留切削油)均搬移至貴公司(本市楠梓區東五街26號)廢油貯存區貯存。該廢鐵桶含有少許切削油,核屬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代碼:D-2399),據貴公司人員表示,均將D-2399委託寬正有限公司清除,貴廠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寬正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