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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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2023-10-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3-010013 事由:按貴公司楠梓分公司二廠112年11月20日線上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發現貴公司楠梓分公司二廠廢棄物專責人員吳○○已於112年10月3日離職,惟貴公司楠梓分公司二廠未於15日內(112年10月18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