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3-20 (2022-02-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30017 事由:貴公司111年2月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2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054641700號函影本,發現貴公司地址於110年12月2日已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1年2月7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0年12月2日)後30日內(111年1月2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貴公司111年2月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0年12月2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054641700號函影本,發現貴公司地址於110年12月2日已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1年2月7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10年12月2日)後30日內(111年1月2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