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4 (2022-03-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1-040002 事由: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申報系統勾稽查詢,貴公司111年1月未申報三聚氰胺運作紀錄,經現場查核貴公司於111年1月18日販賣三聚氰胺給木膠股份有限公司1000公斤、上采興業(股)公司2000公斤,共2筆合計販賣3,000公斤,該公司確實未申報運作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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