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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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 (2016-10-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5-120303 事由: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12 (2016-05-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5-100868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28 (2015-07-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9月3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 文號:20-104-08004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舉發對象為潤泰餐飲有限公司華榮分公司(統編:53899741),尚非正忠排骨股份有限公司(統編:5388461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5-01-13 (2014-12-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11402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