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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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2016-1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20020 事由:經本局106年12月7日現場稽查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查核結果,貴事業廢棄物廢尖銳器具(C-0504)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分別於105年12月、106年3月、5月、6月與105年12月至106年6月期間,廢棄物產出量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17 (2016-02-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5-03001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