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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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2022-09-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文號:44-111-110010 事由:貴公司111年8月22日來函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經本局審理發現,何○○業於101年11月8日設置為貴公司專責人員至今,惟○○曾於102年2月1日至103年1月24日、104年4月21日至104年7月8日、104年9月11日至105年7月18日、105年10月13日至105年12月31日及108年6月4日至108年12月6日,多次重複投保於高峻企業有限公司,貴公司所設置清除技術員未專職專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01 (2016-03-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文號:41-105-06011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