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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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2019-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2004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開立行為人: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E53A8115(44-109-030027)。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檢附佐證照片顯示,發現貴事業108年5月29日、108年6月20日、108年10月24日於本市三民區宣化街87號前設置3個垃圾箱,惟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塑膠包裝材、垃圾、廢藥品瓶等)逸散至馬路污染地面等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19-12-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20048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108年12月25日派員至貴院稽查,發現貴院一般性垃圾貯存區設置於本市三民區宣化街87號前,核與貴院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貯存區平面圖(地下二樓)不符,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0-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