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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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2021-08-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10-080008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依據本局110年8月16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037633000號函於110年8月16日派員至本局說明(略以):「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所屬鳳山水資源中心(委由藍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操作)廠內堆置貝克桶10餘桶,為本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非有害油泥(D-0903)清除作業所使用暫置之空桶...。」,惟因貯存不慎,表面含有油污(漬),週遭雨水溝亦含有油泥、油污,查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亦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5 (2019-11-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060004 事由:本局108年11月7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中山路1459之1號稽查,發現該場址堆置廢貝克桶30桶,據貴公司陳聖夫表示,上開廢棄物係「振立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載至「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後之空桶(部分空桶留有殘留物,經採樣結果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再由貴公司清除車輛(KEB-8112)清運至該址堆放,惟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未申請貯存場,卻任意貯存廢貝克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15 (2020-10-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10011 事由:本局109年10月28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655-U2)車身未標示最新且正確之許可證字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