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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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2018-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55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閎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市仁武區京吉五路371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1月1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5 (2018-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29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安騏建設有限公司」(本市仁武區同和路12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6年9月1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5 (2018-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37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力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市鳥松區大華路37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5 (2018-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120051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受託清除「新天地大樓管理委員會」(本市鳳山區文濱路120號)一般廢棄物,已簽訂契約(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並申請停徵隨水費徵收清除處理費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上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9 (2017-04-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6-063182 事由:污水排入水溝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