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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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8 (2017-03-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60015 事由:案係本局環境稽查科106年3月30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11號稽查,於貴公司廠區圍牆外人行道上,發現有油漬污染,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貴公司擺設於圍牆邊鑽孔機,作業過程中廢切削油滴落於廠區地面,因無適當收集設施,致廢切削油滲出於廠區外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18 (2017-0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20027 事由:本局於106年1月25日15時3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11號稽查時,於上開地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與中利路交叉口)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白煙)逸散情事,嗣進入查察,發現貴公司員工吳○○於廠內空地,以2個53加侖鐵桶露天燃燒廢木材等雜物,因無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