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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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2016-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90014 事由:案係貴公司107年7月16日來函「日月光團膳餐廳」(管制編號:E49A7084)已停止供餐服務,爰申請事業廢棄物解除列管,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廚餘(代碼:R-0106)實際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6公斤以上,查依規定須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惟廚餘(R-0106)105年1月至107年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