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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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2024-02-0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13-110006 事由:該公司工地主任向不知情之工程有限公司借用自用小貨車後,於113年1月24日起,指示不知情之工人駕駛上開自小貨車將「113年度旭川河、田寮河及南榮河現地處理設施與截流系統委託巡檢維護及代操作」田寮河、旭川河等工區施工產生之植栽塑膠膜、木棧板等工程廢棄物載至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134巷南榮市場旁空地堆置,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41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2 (2019-08-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9-020657 事由:積水容器(箱涵)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10 (2018-04-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4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7年04月16日稽查發現「特貿二南場址污染整治工作」(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80%、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6 (2014-07-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3-082789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