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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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2021-09-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20003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23日至貴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進行「110年度高雄市水污染源稽查管制與水巡守推動經營管理計畫」放流水採樣,採樣結果貴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放流水懸浮固體(SS) = 78.5mg/L,超過標準限值(SS為3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之規定。 |
否 |
限2022-03-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1 (2018-11-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20015 事由:採樣檢驗結果SS為49.5 mg/L,已超過放流水標準(30 mg/L) |
否 | 不須改善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15 (2018-09-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文號:34-107-100001 事由:貴處負責人於107年6月20日業已變更為「王強○○,惟貴處負責人變更未依規定於六十日內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