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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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2018-05-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70005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16日稽查發現「吉松建設新建集合住宅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形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2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19 (2017-1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6-120003 事由:本局派員於106年11月25日12時11分前往本市三民區敦化街23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泵送車正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已違反本局104年9月1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06 (2014-08-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3-10048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