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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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2022-11-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120004 事由: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2日10時45分前往貴公司承造本市七股區下山子竂段上下排太陽光電系統工程,現場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採行防制措施記10點、車輛離開工地未有效清洗致泥沙帶出污染路面記4點,共計18點。 |
否 |
限2023-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