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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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9 (2022-06-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2-020022 事由:案經本局111年6月10日派員至本市楠梓區學專路與後勁南路巡查,發現有明顯油氣異味,以光離子偵測器(PID)量測數值為100~610ppb,風向為東南風,後續本局人員至高雄煉油廠第四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稽查,現場有怪手正進行開挖作業,本局於開挖作業區以光離子偵測器(PID)量測數值為1000~4300ppb,現場有明顯油氣異味,因周界外與整治作業現場之異味均相同,故研判學專路與後勁南路附近區域之異味係來自該整治場區逸散至周界外所產生。前揭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