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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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2023-10-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2-110038 事由:本案於112年10月18日在本市新營區復興路1133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8年1月出廠(第4期車)的0*9-BP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否 |
限2023-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