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01-26 (2019-08-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010049 事由:貴公司分別於101年1月19日及同年2月29日以報單第BC/01/U208/4041及BC/01/U657/9271號報運出口COMPOSITE SOLVENT複合溶劑2批計4櫃至中國大陸,案經高雄關依關稅法第73條規定辦理查驗結果,來貨為複合溶劑廢棄物,惟未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逕輸出廢棄物,且輸出之廢棄物遭接受國拒絕,於108年8月3日退返高雄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