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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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2022-01-1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80068 事由:1.本局於111年01月17日會同環保署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雲林隊、中區應變小組及國道警察、消防局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國道一號北上241.4K處發現一輛槽車(內容物:鹽酸),現場消防隊持續灑水降溫中,並於路肩處(241.4K)處及路肩下方溝渠鋪設吸油稀釋鹽酸。 2.該車輛KLE-8880(尾)71-RG偉正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車載物經翻覆洩漏至路面及路面下溝渠,已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地面、水溝、道路,依法告發。 3.可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放棄。 4.現場鋪設吸油棉及槽車殘留物皆由該公司負責清除、恢復原狀。 5.現場台灣志氯係為賣方並前往來支援移槽作業。 6.現場消防用水引至路面下方溝渠已當面告知該公司派抽水車輛等清除完畢,若如下游皆有污染需全部清除完畢並恢復原狀。 |
否 |
限2022-0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31 (2017-07-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100032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載運32%鹽酸槽車(車頭:X5-697) 約23噸,因駕駛不慎翻覆,致槽車內所載之鹽酸洩漏,續流至下游污染承受水體(觀音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30 (2017-06-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6-092780 事由: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21 (2015-11-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12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5,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