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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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2022-02-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1-030121 事由: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工地正使用吊車進行鋼筋物料等吊掛作業,並發出動力機具噪音妨礙安寧,惟稽查當時現場作業人員尚無法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或夜間施工證明,本局稽查人員現場並有拍照錄影存證,前述行為業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24 (2020-11-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68 事由:貴公司辦理廠房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永康區王新段526.527.583地號等3筆),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新建。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