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7-06-05 (2017-04-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6-060011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19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機動稽核組,至小港區高雄港70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廢變壓器、廢電容器等廢棄物」一批(報單號碼:BC//06/400/N0407),經查驗結果有1只貨櫃(編號:FCIU8979750)內裝有半導體塑膠封裝廢導線架,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料、不良品(事業廢棄物代碼:E-0217),屬混合五金廢料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另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暨貴公司人員,於70CY集中查驗區辦理貨櫃檢驗進行稽查,發現有1只貨櫃(編號:DRYU9780750)填報裝載其他以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事業廢棄物代碼:D-2527),惟其中一袋太空袋夾雜廢電路板(事業廢棄物代碼:E-0221),與輸出許可文件不符(事業廢棄物代碼:D-1301、D-2504、D-2507、D-2510、D-2523、D2527、D-2601等7項),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