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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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023-11-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文號:34-113-020001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7日環署受化字第1128114537號函知本局有關貴公司所設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鄭為仁,於102 年 08 月 30 日勞工保險投保德旺通運有限公司疑似涉有兼職之情事。經本局於112年11月24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公司設置丙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謝靜宜確有保德旺通摁有限公司負責人兼任一職。前述情事,貴公司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略以):「前項專職指不得兼任環境保護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環境保護、化學物質管理無關之工作。…」之規定。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112年8月7日環署授化字第1128114537號函知本局有關貴公司所設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鄭為仁,於102 年 08 月 30 日勞工保險投保德旺通運有限公司疑似涉有兼職之情事。經本局於112年11月24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公司設置丙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鄭為仁確有兼任德旺通運有限公司負責人一職。前述情事,貴公司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略以):「前項專職指不得兼任環境保護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環境保護、化學物質管理無關之工作。…」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09 (2018-01-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7-071302 事由: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