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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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2013-03-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9-010002 事由:貴公司108年11月1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展延暨變更,案附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林○○102年2月27日至迄今投保於貴公司,復於102年3月26日至102年4月23日、102年11月27日至103年3月21日、105年11月4日至106年8月1日重複加保於耀祥工程行;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耀祥工程行負責人為林○○,惟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7 (2018-10-3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8-040047 事由:本局107年10月3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道執行道路攔檢,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979-BN)車身未標示最新許可證字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