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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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2018-10-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2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7年3月至4月及107年6月至8月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代碼:C-0513),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0 (2018-10-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2002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至4月及107年6月至7月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代碼:C-0513),107年1月至7月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代碼:C-0514),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