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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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021-10-07)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文號:23-112-090010 事由:貴公司辦理之「中信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倉庫新建工程(先行動工)」(U110U12448-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於95年2月15日開工前申繳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實際申繳日期為110年10月7日,計逾期繳納5,713日曆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條、同法第74條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之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未經查獲先行申報,不屬於經查獲已施工者。 |
限2023-10-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23-08-08 (2023-05-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9月8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064 事由:車輛390-BR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12 (2023-04-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8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087 事由:車輛351-XE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7 (2021-06-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50022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市旗津區中興段2地號等7筆土地(本市旗津區中洲二路268號)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6月16日(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41號拆除執照並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7 (2021-06-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50023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市旗津區中興段2地號等7筆土地(本市旗津區中洲二路268號)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6月16日(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41號拆除執照並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2-09 (2020-12-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020461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5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4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108巷92號從事船體塗裝業,未領有操作許可證。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9月25日執行稽查,貴公司作業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且有機溶劑使用量已達20公噸/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六批第二類船體塗裝程序。本局稽查當日,現場塗裝作業操作中,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9-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3 (2019-03-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40032 事由:案經消防局通報,本局於108年3月23日12時30分派員前往本市旗津區中洲三路530巷1號稽查,稽查當時於廠區周界外巡查,因廠內建物遮擋,未發現有粒狀污染物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廠內空地放置一立方型鐵桶,桶內正在燃燒且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於空氣中,經查係廠內人員使用上開鐵桶燃燒木頭及棧板等雜物,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30 (2017-02-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6-082226 事由: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01 (2015-04-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文號:21-104-120476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2-18 (2008-12-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稽查當時,已命立即改善。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097-12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