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03-14 (2021-12-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30011 事由: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29日9時20分派員至貴廠於所屬排放口(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1740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8公尺;管道高度18~50公尺者)排放標準值2000。 |
否 | 不須改善 |
9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