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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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7 (2019-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文號:44-108-100010 事由:凱昱環保企業社108年8月8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新設,案附機構負責人施○○身分證影本及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8年5月29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0860871300號函,發現施○○為凱昱環保企業社負責人同時兼任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21 (2018-05-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6007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ZY-921)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5.5m¯¹,超過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07-30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20 (2016-07-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5-07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23 (2015-04-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4-070010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清除機構之廢油廢水船之本次告發聯單皆符合環保署95年6月12日之公告,故撤銷裁處。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