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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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2020-06-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9-070011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6月10日20時2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崇明街16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崇明街與平和路交叉口;廠區北側;風向:南)發現有明顯重油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將加工零件置入熱電偶加熱爐,加熱後移至冷卻油槽(淬火油)進行冷卻降溫,達到熱處理硬化效果,惟無設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油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0-22 (2013-10-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100057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