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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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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2017-07-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5003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核准免續予處分 事由: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6月6日來函資料所示,貴事業106年7月至同年12月清除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處理量為17.69公噸,惟網路聯單申報量及營運紀錄申報量加總為114.74公噸,與實際處理量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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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3 (2011-12-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1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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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2010-04-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9-04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