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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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2022-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70005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場(本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會同建立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場人員在飼料製造程序(M05)製程所屬之排放口(編號:P038)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一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309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限2022-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29 (2020-10-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20037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11時10分派員至貴廠(本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38)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41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36.7公尺)排放標準值2000。 |
否 |
限2021-03-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