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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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2019-04-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8-05003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3日派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貴公司倉儲區,會勘其報運進口「ZINC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08/435/L0880),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鋅廢料,目視可見夾雜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廢電線電纜(含絕緣皮)、廢銅、廢鐵等廢棄物,屬混合五金廢料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1 (2018-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110005 事由: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於107年9月25日至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勘驗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ALUMINUM WASTE AND SCRAP」1批(報單號碼第BD/07/435/K2093號),經查驗結果夾雜有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及廢泡棉,其於輸出、入境階段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含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