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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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25-02-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5017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桃園段武陵小段31-5地號等17筆土地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3日(星期日)中午12時40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挖土機)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4-08 (2025-0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4000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禁止行為管制時間(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2-18 (2024-12-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20927 事由: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泥砂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18 (2024-09-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3-110129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桃園段武陵小段31-5地號等17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日10時41分派員稽查,現場進行打樁作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9.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3年9月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5日9時55分派員複查,場內動力機具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9.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7.7分貝。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