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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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2018-01-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07-030001 事由: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事業(管制編號:F0195115),經查有下列違規情事:(一)現場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之貯存容器未分類編號,亦未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二)於105年9月份開始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且持續產出該類廢棄物,迄今貯存已逾1年未清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