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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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3 (2020-10-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10001 事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1-01-03 (2020-10-14) |
新北市 |
主旨:自110年01月04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10002 事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0-12-02 (2020-10-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9-120004 事由:貴公司主要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列管事業,惟每日用水量未達列管標準(20噸/日)。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廠區環境清潔時產生(污)水,逕由建築物縫隙排出至廠外地面水體(大漢溪),影響水體品質。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