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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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2019-0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40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8-09002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公司所屬平鎮工廠之封瓶製程有廢水產生,惟未納入廠區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且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而排放至廠內雨水溝後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下游水體(老街溪),另於廠內雨水溝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5.4、生化需氧量:514mg/L、化學需氧量:8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且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五倍以上。 |
否 | 不須改善 |
3,402,000 不須繳納 |
2019-06-17 (2019-0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文號:30-108-06002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平鎮工廠稽查,發現該廠正進行報廢飲料銷毀作業,惟勘查時發現部分銷毀飲料廢水因操作不慎溢出流至廠區地面及雨水溝,後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下游水體(老街溪),該廠疏漏廢水致污染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
否 | 不須改善 |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3-03 (2012-01-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1-030102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08 (2011-11-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 文號:41-100-120118 |
否 |
限2011-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