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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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2022-05-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1年7月1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60012 事由:本局於111年5月18日14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堆置場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廢料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2-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1 (2021-11-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1年3月1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09 事由:本局於110年11月4日17時2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甲區廠址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廢料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2-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5 (2020-05-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9-060013 事由:本局於109年5月6日15時15分派員抵達大甲區福德段189地號土地稽查,經查現場所儲存之橡膠物料因故起火燃燒,惟經貴公司現場負責人表示當日消防水無法收集逕自排棄於周界外水體,另經本局於當日採集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529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本局審認污染水體行為屬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17 (2011-10-13)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1-02066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