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09-07 (2021-06-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90001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2點,影響防制效果: 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工地出入口:〈一〉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 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二〉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