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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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2023-09-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2-120005 事由:臺端所經營家安建材行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22號),每月許可量未達五千噸以上,應設置專任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1人(經查為臺端)。本局勾稽比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資料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及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系統回饋之資料,發現臺端投保於正和診所,即與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設置機構不一致,又依法專責人員應專任並常駐於設施機構,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