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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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24-09-1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4891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07 (2024-05-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3-110004 事由: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所屬員工駕駛車輛(車號:***-***)於至本市三重區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並持不實遞送聯單至臺北市北投垃圾焚化廠欲進行清運,惟查臺端登錄申報廢棄物清除紀錄處理地點為本市樹林垃圾焚化廠,顯見確實有不實申報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20 (2024-07-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3-090025 事由: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經本局勾稽比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GPS)」資料,查獲貴公司113年6月24日營運紀錄申報情形,與實際載運軌跡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4-08-29 (2024-04-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3-080044 事由: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 (車號:BLA-****) 載運事業或非事業所產生之一般生活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及事業員工生活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2),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清運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4-01-04 (2023-11-2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3-010003 事由: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行修正後之營運紀錄申報資料部分與清運車輛GPS軌跡不符,且未確實登載清運地址,申報資料錯誤)(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27 (2023-09-2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2-100011 事由:清除廢棄物者,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K**-6***,載運大台北農產品集貨場廢棄物)(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27 (2023-09-22) |
臺北市 |
主旨:扣留機具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2款 文號:44-112-100012 事由:清除機具裝載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有嚴重污染之虞,予以執行扣留車輛(未隨車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車號:K**-****)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3-10-06 (2023-08-01)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2-100001 事由: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查該公司已於112年7月28日至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完成刪除車輛[車號:K*E-0*2*]程序,另於112年8月1日仍使用該車輛[車號:KEE-0322]載運廢棄物至本局北投焚化廠處理)(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03 (2023-04-1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061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16 (2022-07-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110016 事由: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BLA-****)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聯單載運日期顯與現場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8-25 (2022-06-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11-080036 事由:臺端(即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經查許可之清除機具(車號:9G-772)載運廢棄物時滲漏污水至地面,致污染環境。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26 (2022-01-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22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BLA-9716)載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801、H-0001),經攔查雖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之清運日期有誤,且廢棄物產生源與實際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4-26 (2022-01-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1-040023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其清除車輛(車號:BLA-9716)未登載於清除許可證內,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否 |
限2022-03-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2-25 (2021-11-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38 事由:臺端經營之**環保工程行(清除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所有車輛(車號:9G-***;下稱清除車輛),清除車輛於清除過程中,未防止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溢漏致污染環境之情事發生。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13 (2021-08-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1-010024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4號),許可文件未包含清除車輛(車號:8761-**),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29 (2021-05-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110035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市廢乙清字第1114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26 (2021-09-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110059 事由:臺端所屬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 ABC-7***)載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惟文件內清運日期資料欄位填寫(110年9月3日),與攔查日期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9-23 (2021-05-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0-090015 事由:臺端所屬富康工程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查獲將廚餘桶清洗後之廢水及殘渣未經處理,逕行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廠區外溝渠)內棄置其他污染物(廚餘殘渣及廢水)。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05 (2021-05-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0-080007 事由:貴商號所有車輛(車號:U4-****)載運廢棄物,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是 原告撤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1-08-05 (2021-05-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80008 事由:貴商號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市廢乙清字第1114號),使用清除機具(車號:U4-****)進行廢棄物清除業務,惟該清除機具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屬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
是 原告撤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1-05-31 (2021-04-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0-050040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經本局110年4月23日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行於109年12月、110年1月、2月、3月清除廢棄物總量分別為317.54、305.12、281.31、303.58公噸/月,超過廢棄物清除許可量(253.45公噸/月)上限百分之十,屬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0 (2019-10-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09-030004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KEE-0322)載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12-23 (2019-08-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120026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04 (2019-05-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8-110003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市廢乙清字第1114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9 (2019-07-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8-100026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否 |
限2019-09-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12 (2019-06-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80007 事由:臺端經營之富康環保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4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1月份至108年5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8年3月份營運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02 (2019-03-06)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 文號:40-108-040009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 (車號:9*-*2車輛污水滲漏,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