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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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2020-05-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37 事由: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將作業機台廢水經冷卻水塔降溫後送至貯存設施回收使用,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27 (2020-05-13)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38 事由: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將作業機台廢水經冷卻水塔降溫後送至貯存設施回收使用,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