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2021-03-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43-110-080001 事由:貴公司於Yahoo拍賣販售之化妝品禮盒(〔NUXE黎可詩〕全校晶亮完美禮盒),經本局110年3月18日量測包裝體積比例為1.57,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事項七、(一)、1「指定產品(化妝品禮盒)包裝體積比值應為1以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