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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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2021-08-12)
新北市
280,8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33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3號),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66mg/L(限值:100mg/L)、硝酸鹽氮82.4mg/L(限值:50mg/L)、銅1.6mg/L(限值: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280,8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