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2024-06-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120007 事由:本局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13年網路申報資料及貴公司出示之資料,現場發現113年2月至4月其他未分類製程(000999)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申報之貯存情形有誤,113年2月至4月申報產出0.1公噸,惟貯存部分皆申報0.1公噸,與實際狀況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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