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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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2018-07-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00008 事由:貴公司從事印刷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之事業(管制編號:F04A3836),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申報銀及其化合物(總銀)(僅限廢顯影液)(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07)106年9月至107年1月貯存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