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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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2023-08-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20013 事由:臺端所經營連霆環保科技企業社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1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71號),查營運紀錄存放地址應為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281之3號2樓,惟實際存放地址為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57之1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1 (2022-03-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80016 事由:臺端經營之連霆環保科技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K-3589)載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599),經攔查雖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1 (2022-03-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1-080017 事由:臺端經營之連霆環保科技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違規時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53號),清除車輛(車號:KEK-3**9)未登載於清除許可證內,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否 |
限2022-06-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09 (2020-02-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0-030009 事由:臺端經營之連霆環保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53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8年1月至4月、10月營運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