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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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2018-01-10)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07-020003 事由:貴校所屬「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校舍新建工程」,經稽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部分無防溢座、物料堆置無防制設施、車行路徑鋪面未有效清洗、裸露地表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台及結構體施工架外緣部分無防制設施,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6點。 |
否 |
限2018-0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